訂房方式
  退訂規定
  住宿須知
  1. 請於AM08:00~PM22:00來電.電話0936343705.來電說明住房日期、天 數、人數及性別(以利準備房務用品)。
  2. 經人員確認訂房後,請於兩個工作天內,以匯款或轉帳方式繳付房價30%之訂 金,否則視同取消。
  3. 匯款人務必保留匯款或轉帳之收據,並於匯款後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告知客服 人員以下資訊:帳號末五碼、金額、姓名、住房時間,經確認後,始完成訂房程 序。
  4. 民宿提供機場(碼頭)免費接送機(船)服務,有需要之房客請於訂房時告知 航班(船班)班次及到、離時間,以便安排。
  5. 為維護住宿品質,房間不得超員入住,但三歲以下兒童不在此限,唯仍應於入 住前告知。
  6. 匯款行庫:土地銀行澎湖分行 銀行代號:005
    戶名:董倫銘
    帳號:040250017059
  1. 退房須知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
  2.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70%。
  3.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50%。
  4.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40%。
  5.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30%。
  6.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20%。
  7.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本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
  8. 註:若因颱風(須中央氣象局發佈澎湖陸上颱風警報),且澎湖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
  1. 民宿提供早餐。用餐時間:07:00-09:00。
  2. 請勿攜帶寵物入內。若自行攜帶寵物,將拒絕房客入住;若已付訂金將不退還訂金,並請勿在室內吸煙、打麻將、喧嘩。
  3. 民宿嚴禁酗酒、轟趴、嗑葯,一經發現,絕對報警處理。
  4. 為配合節能減碳,歡迎自行攜帶盥洗用具;公用冰箱置於廚房,歡迎多加利用。
  5. 請勿任意移動室內擺設、在室內使用瓦斯爐或電磁爐等危險物品。並請勿在房間內及陽台,烹煮食物或烤肉。
  6. 若遇颱風,交通受阻,導致旅客無法離開,滯留期間,住宿費以6折計算。
  7. 離開房間請隨手將房門鎖上(貴重物品請自行小心保管)
  8. 戶外備有沖水區,請至沙灘戲水的客人們先至沖水區將身上的沙子沖洗乾淨後再進入屋內。
  9. 早上09:00前、晚上22:00後請勿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其他旅客及週遭鄰居安寧。
  10. 連續居住期間不作客房打掃,如有需求請與櫃枱連絡,客房打掃時間09:00-12:00或14:00-16:00,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訂房電話:06-9950768 0936-343705 董倫銘 / Mail:penghudrm@gmail.com / 住址:澎湖縣馬公市珠江110-13號 / 民宿合法編號:370
© 2015 Traveler Lighthouse 澎湖民宿 - 旅人.燈塔. DESIGNED BY:[ 放浪2r2m ]